國家鐵路局發(fā)布通信、信號、信息等《鐵路工程估算定額》標準
來源:Runbo
發(fā)布:2020-01-09
近日,國家鐵路局發(fā)布系列《鐵路工程估算定額》,自2020年4月1日起實施。原鐵道部發(fā)《鐵路工程估算指標》《鐵路工程概算指標(共7冊)》《鐵路工程建設設備預算價格(1995年度)》 及《關于調整<鐵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(預)估算編
制辦法>和鐵路工程估(概)算指標的通知》同時廢止。《鐵路工程估算定額》共分8冊,涉及通信、信號、信息、電力、電力牽引供電、房屋、給水排水、機務、車輛、機械專業(yè)。編制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、社會保障、稅制改革等政策法規(guī),且與《鐵路建設項目預可行性研究、可行性研究和設計文件編制辦法》(TB10504-2018)對設計文件編制要求保持一致。新標準緊密結合鐵路工程項目決策和投資控制要求,滿足鐵路工程項目估算預估算編制文件需要,更加簡明適用,為科學合理確定投資規(guī)模、加強行業(yè)投資管理提供可靠保障。鐵路工程估算定額 (第一冊 通信工程)(標準編號:TZJ 2201-2019)鐵路工程估算定額 (第二冊 信號工程)(標準編號:TZJ 2202-2019)鐵路工程估算定額 (第三冊 信息工程)(標準編號:TZJ 2203-2019)《鐵路工程估算定額》與國家鐵路局前發(fā)的《鐵路工程預算定額(共13冊)》、《鐵路工程概算定額(共13冊)》共同構成鐵路工程造價標準體系中的定額系列標準,與《鐵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預估算編制辦法》(TZJ 1002-2018)配套使用,適用于鐵路工程投資估算、預估算編制以及鐵路基本建設項目審批。
以上內容摘自《專網通訊》雜志